数学

用“借”的方法解题要忠于原题意

时间:2016-10-28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小学教学参考》(数学版)2007年第11期发表了周胜发老师题为《巧用借的策略解题举隅》的文章,拜读之后受益匪浅。我对文中选用的四道例题尤为喜爱,它们既充满童趣,又发人深思。但对其中两道例题的解答有不同的看法,特借贵刊一角与周老师商榷,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例1 甲、乙、丙、丁四人同路旅游,他们拿出同样多的钱合买一些饮料和食品,准备在游玩时食用。但由于甲少喝了4瓶饮料,其他3人各自拿出3.6元钱给甲。问买回的饮料是多少钱一瓶? 
  这道题的背景是学生喜爱的旅游活动。周老师是这样解答的:甲少喝4瓶饮料,就当作先借给他人,现在还给甲4瓶饮料,那么甲应与其他3人一样,也要拿出3.6元,则4瓶饮料为3.6×4=14.4(元),所以每瓶饮料是14.4÷3=4.8(元)。 
  初读周老师的解答,没能理解,再读还是不得要领,这引起了我的重视。是自己头脑愚笨,还是周老师说理不透,或解答有问题?好奇心催我拿起笔,试着解答起来。 
  根据题意,我首先画出了如下线段图: 
   
  由上面线段图可知,乙、丙、丁各比甲多得4瓶饮料。4人未能公平分配。为了让分配公平,有如下两个方案:一是将乙、丙、丁3人多分得的饮料(共4×3=12瓶)拿出来重新分配,每人该分得12÷4=3(瓶),这样乙、丙、丁每人多得4-3=1(瓶),他们应将多分得的饮料退给甲;第二个方案是,乙、丙、丁不退出多得的1瓶饮料,而改付给甲1瓶饮料的钱。 
  由题意可知,乙、丙、丁3人是采用第二个方案的,即他们都没有把多得的1瓶饮料退给甲,而是各自付给了甲3.6元作为等值补偿。因此,每瓶饮料3.6元,而周老师得到的答案是每瓶4.8元! 
  解答完题目后,我陷入了深思:周老师的解答问题究竟出在哪?该如何修正?对我们今后解题教学有何启示?于是,我再次研读周老师的解答。 
  细心的读者不难发现,周老师解答的关键是把“甲少喝的4瓶饮料,就当作先借给他人”。从这个假设出发,我们不难得出,乙、丙、丁3人只分得了他们各自该分得的饮料。甲少喝4瓶饮料的原因是他把自己分得的饮料借给了他人(一定不是借给乙、丙、丁3人,否则他们3人就各自比甲多得4+4/3瓶饮料,和已知条件矛盾)。这样,乙、丙、丁当然不会付钱给甲。而原题是说“由于甲少喝4瓶饮料,其他3人各自拿出3.6元给甲”,这句话的弦外之音是:甲少喝的4瓶饮料是由于乙、丙、丁多喝导致的,他们当然愿意付钱给甲。由此可知,周老师的假设和原题的题意出现了偏差,从而导致解题失误。这个例子告诉我们,用“借”的方法解题,不能和原题意矛盾。 
  经探索,我发现只要对周老师的解法略作调整,解法立即通俗易懂。如下: 
  题中告诉我们,甲比其他3人少分4瓶饮料,可以假设他们4人以集体名义借来4瓶饮料(不是周老师说的以甲自己的名义借出4瓶饮料),并都分给甲。这样,甲分得的饮料数就和其他3人的饮料数相同了。为体现分配公平,甲应该把其他3人给的3.6×3=10.8(元)退出归4人共有。还要再拿出3.6元也归4人共有。由此可知,4人比原来共多得了4瓶饮料,共多付出10.8+3.6=14.4(元),因此每瓶饮料为14.4÷4=3.6(元)。 
  再者,创设如下问题情境,学生理解起来也很容易。其解法和周老师的解法也更为接近。如下: 
  假设甲、乙、丙、丁4人平均分完饮料后,路上遇王大爷,4人决定送4瓶饮料给他(每人送出1瓶),但在实际送时。4瓶饮料都是由甲代付的。这样,甲就比乙、丙、丁每人各少得4瓶饮料和原题意表达“甲比其他3人少得4瓶饮料”的语境实质相同)。这样,为保证分配公平,乙、丙、丁每人应付给甲与1瓶饮料价格等值的3.6元钱,因此每瓶饮料这3.6元。 
  当然,本题若用方程解法更为简单。 
  设乙、丙、丁每人实际得到的饮料瓶数比应得的多x瓶。则甲实际得到的饮料数比应得的少3X瓶。由此可知。乙比甲多得(3X+X)瓶。依题意得: 
  3x+x=4 
  X=1 
  这就是说,乙多得1瓶饮料,而他为此多付出了3.6元。因此每瓶饮料为3.6元。 
  当然。本题还有许多其他解法,限于篇幅不一一列举。 
  比较上面各种解法,我们可以看出,基本的解法简单易懂。富有技巧性的解法反而不利于学生的理解。因此。教师在选择解法于课堂教学时,要注重通法,淡化特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