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

估算教学应注意“八性”

时间:2016-11-01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估算是在日常生活、测量中无法或没有必要进行精确计算或判断时所采取的计算方法。《数学课程标准》在学段目标中明确指出:“要让学生了解四则运算的意义,掌握必要的运算 (包括估算)技能。”如何让学生更好地掌握估算技能呢?笔者认为,在估算教学中应该注意以下“八性”: 
   
  一、生活性 
   
  《数学课程标准》在“教学建议”中指出:“数学教学,要紧密联系学生的生活实际,从学生的生活经验和已有知识出发。”因此,教师应以此为指导,把枯燥、乏味的估算题材设计成看得见、摸得着、听得到的现实生活题材,让学生在现实生活中主动观察、分析、比较、交流和探索,从中认识到估算的实用性,体验到估算的趣味性,进而提高估算的积极性。例如在“乘数是一位数的估算”教学时,可以出示如下题目:一瓶矿泉水有596毫升,7瓶这样的矿泉水大约有多少毫升?在“除数是一位数的除法估算”教学时,可以出示如下题目:三年级三个班共有学生138人,平均分成7组做游戏,每组大约多少人?这样设计,避免了由于单纯地运用估算算式进行机械训练的弊端,提高了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进了学生学习的兴趣。 
   
  二、多样性 
   
  建构主义认为,世界是客观存在的,但是对世界的理解和赋予意义却是由每个人自己决定的,人们以自己认知结构中原有的经验为基础来建构个人对知识的理解。因此,在教学中我们应该从每个学生的生活实际出发,尊重他们的个性特征,为他们提供广阔的、开放的思维空间,允许不同的学生从不同的角度认识问题,采用不同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想法,从而实现用多样的估算方法解决实际问题。例如:“班上召开家长会,每张长凳最多坐4人,有33位家长,至少需要准备多少张长凳?”有的学生用乘法, 4×8=32,32<33,说明8张长凳不够,需要准备 9张长凳;有的学生用除法33÷4=8……1,从中判断至少需要准备9张长凳;有的学生借助学具,用小棒代表长凳,用圆片代表家长,在操作中得出至少需要准备9张长凳。对于这些方法,教师都应该加以鼓励,并为学生提供交流的机会,使学生在相互交流中不断完善自己的方法。 
   
  三、精确性 
   
  数学向来以其高度的严密性和精确性著称,作为数学教学内容的估算也不例外。虽然估算允许其结果在一定的范围内上下波动,即允许估算值有一定的误差。但教学时,教师应引导学生尽可能地使估算结果更接近实际结果,从而提高估算的有效性。例如估算1156X4,如果学生估算成1156×4≈2000×4=8000,这样估算的结果与实际结果相差甚远,显然是不太恰当的。应估算为1156×4≈1000×4=4000,更精确些为:1156×4≈1100×4=4400或1156×4≈ 1200×4=4800。 
   
  四、经常性 
   
  估算能力的形成,并非一朝一夕可以做到,也不是通过三四节课、两三个单元、一两个学期就能完成的,需要经过长期、有计划、有步骤的渗透和训练。经常性地进行估算训练,不但能发展学生的直觉思维能力,而且还能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然而,长期的教学思维定势,导致教学过程中,教师仅围绕知识点进行教学,学生也仅围绕知识点进行学习,表现出教学的“狭窄化”:今天学估算,就不用精确计算;明天讲笔算,就不用简便运算或估算。因此,在平时的课堂教学中,教师要创造性地开发教材,挖掘教材中的估算因素,抓住各种有利时机,让学生进行估算,将估算教学贯穿于小学数学教学的全过程。例如,在学习百以内加减法时,可以让学生先估算得数大约是多少再笔算;在学习三位数加减三位数时,可以让学生先估算得数大约是多少再笔算;在乘除法的笔算时,先估算一下每道题得数的大概范围再计算,或者先计算再用估算的方法判断题目计算是否正确等等。 
   
  五、合理性 
   
  我们知道,估算是在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产生的,它是问题解决的一部分。如果没有解决问题的需要,也就没有估算的必要。因此,在估算教学时,我们要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合理估算。有时需要把数据估算得大一些,有时需要把数据估算得小一些,以确保估算得到的结果不失去实际意义。例如:镇酒厂有634箱黄酒,用货车来运,每辆货车一次运66箱,如果要一次运完这批黄酒,大约需要多少辆这样的货车?在教学时,应引导学生把66估小成60,即 634÷66≈600÷60=10(辆)。否则,如果把66估大成70,634÷66≈630÷70=9(辆),显然9辆货车一次是运不完的,原因是我们给每辆车多算了4箱,实际上这4箱必须由别的车来运,所以车辆算少了。也就是说66不能看作70,只能看作60(即去尾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