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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作”的编写理念与特色一

时间:2016-11-01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语文课程标准》指出:“能具体明确、文从字顺地表述自己的意思。能根据日常生活需要,运用常见的表达方式写作。”那么,苏教版国标本小学语文教材四年级上册的习作部分是如何体现这一理念的呢?这里,我们不妨先来读读教材主编张庆先生在《小学语文教师》2003年第3期上发表的一篇文章——《写作教学中的“乐”和“放”》。
  
  他认为,改革写作教学的“牛鼻子”要确立以学生“自主写作”的新理念。他的文章指出:“所谓‘自主写作’就是学生用自己的眼睛去观察周围的世界,用自己的心灵去感受周围的世界,然后将自己的观察感受所得形诸语言文字。总之,写作应当是‘自鸣天籁’,是个人情感、灵性的外化。”他提出: 改革写作教学就应按《语文课程标准》的要求,着力在“乐”与“放”上做文章。他提出:“要真正实现学生的自主写作,就得使写作成为学生感到快乐的活动。学生的写作兴趣一旦被激发起来,感到‘如鲠在喉,不吐不快’,他们的写作热情便会迸发出来,不可遏止。”而“要真正实现学生的自主写作,还得大胆放开,也就是说要‘减少对学生写作的束缚,鼓励自由表达和有创意的表达’。真正的自主写作应当是‘情动而辞发’,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想写啥就写啥。”
  
  将《语文课程标准》关于写作教学的要求和张庆先生的观点聚焦,可以概括为以下的三句话: 写作是一项根据日常生活的需要,运用常见的表达方式进行表达和交流的语文实践活动;义务教育阶段的写作教学就是要让学生拥有“具体明确、文从字顺地表述自己的意思”的能力;起步阶段的习作教学应大力提倡自主写作,乐于表达,着力在“乐”与“放”上做文章。在以上的三句话中,写作要根据日常生活的需要,运用常见的表达方式进行表达和交流是写作的原点;让学生拥有“具体明确、文从字顺地表述自己的意思”的能力是要达到的目标;大力提倡自主写作,乐于表达则是教学操作的关键。这里,重点说说苏教版国标本小学语文实验教材四年级上册习作部分是怎样落实写作是根据日常生活的需要,运用常见的表达方式进行表达和交流这一理念的。
  
  大家知道,在小学语文教学领域,习作教学一向是公认的难题。之所以如此,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习作究竟应该以哪儿为起点,当是关键之中的关键。
  
  其实,关注习作的原点问题,并非今天才有的话题。古代早有“言为心声”、“情动而辞发”的说法。很显然,这里所说的“心声”与“情动”当是习作的发端。但令人遗憾的是,这些见解或说法并没有得到弘扬,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和深入的研究,特别是我们的语文教育由于受“政教合一”科举制度的长期干扰,习作的起点发生了很大的偏移,使它成了“代人立言”的差事,而且此风蔓延至今,并没有根本的改观。走进习作教学的课堂,老师往往是先出示命题,小学生面对老师的命题,不管他愿意不愿意写,有没有东西可写都必须写,都必须按照一定的要求去写。而命题呢,绝大多数是命题者出于某种目的一厢情愿地设想、规定、要求。学生接到题目以后,先是要对命题的意思进行一番猜测与揣摩,以求对命题的意图有一个“准确”的理解与把握;随后便是在命题限定的范围、时态、数量、重点、中心的圈子里苦苦思索,尽力在自己的头脑中搜寻那些符合命题要求、规定的素材,并最终在规定的时间之内,用规范的书面语言,按照规范的文章样式写出思想健康、中心突出、段落分明、用词准确、首尾呼应、说话得体的文章来,去实现命题者的假设,去适应批阅者的口味。正因为限制和规定如此之多,如此苛刻,常常使他们动辄得咎,很难得到命题者与批阅者的首肯。对一位年纪尚小、生活经验不足、写作能力有限、写作素材和书面语言积淀尚不丰厚的小学生来说,不去编、不去抄、不去说那些一百年都不落后的假话、空话和套话来应付还能有什么别的好办法呢?难怪他们惊呼: 习作难、习作难,难于上青天!
  
  形成如此尴尬局面的原因可能有许多,但习作的起点不是地方,指令和限制过多是最为致命的。哪儿是一个人说话、习作的原始基点呢?用一句话便可回答: 个体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这既是说话、习作的缘起,也是说话和习作的内在动力。当自己没有需要,或者是需要和要求并不那么强烈时,硬叫你去做,原本有益、有趣的事也会变成一种惩罚或灾难。比如吃饭,假如你并不想吃,却硬要你吃,再自然不过的吃饭也会变成名副其实的负担和无奈。与此同理,当一个人不想说、不想写的时候,你却逼着他说、他写,除了无可奈何应付与敷衍塞责之外还能有什么良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