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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语文教材解析:把教材用活让儿童乐学一

时间:2016-11-01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苏教版小学语文教材(国标本)二年级上册是依据《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标准》)编写而成的,已被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顺承一年级上、下两册的编写思想,二年级上册教材继续以儿童的终身发展为本,立足于21世纪对人才素质的要求。
  
  围绕“把教材用活,让儿童乐学”谈本册教材的教学建议,这样思考的依据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顺应儿童的认识规律。
  
  近年来,科学研究对人类大脑的构造有了新的发现,认为每个人不但有一个理智的大脑,还有一个情感的大脑,人的每一观念和心态都是两者共同运作的结果,人的“情商”同“智商”一样都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这项研究的结果运用到教学上,我们可以这样认为: 学生首先需要对教育活动产生热情,才会有对教育活动的智力投入;只有对教师产生尊崇,对教学内容和教学形式有好感,才能付诸于自觉有效的学习行动。二年级仍处于打基础的学段,学生学点什么,学了多少,固然是重要的,而乐于学习,善于学习更为关键。小学生是一个个具备独立人格的学习个体,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学观关注的不只是“学什么”、“学多少”,更要关注“愿不愿意学”。时刻把学习者“学得满意不满意”、“学得高兴不高兴”放在心上,既是我们做好语文教学工作的前提,也应是我们在语文教学中孜孜以求的理想境界。“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语文老师应机动灵活地处理教材,把语文课上得生动活泼,让儿童对语文学习乐此不疲。如果在我们的语文课堂上,学生能有良好的情绪体验,有积极的学习倾向,有旺盛的求知欲望,不是比会认几个字更令人欣喜吗?《标准》提出了“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这三个维度的学习目标,而学生一旦进入“爱学”、“乐学”的忘我境界,还有什么“知识与能力”不能掌握,还有什么“过程与方法”不能驾驭呢?
  
  第二,切合《标准》的目标要求。
  
  在《标准》“阶段目标”第一学段部分,纵向的识字与写字、阅读、写话和口语交际、综合性学习这几方面,几乎都侧重于把“情感态度”的目标放在首要位置。“识字与写字”部分的第一项目标是“喜欢学习汉字,有主动识字的愿望”;“阅读”部分的第一项目标是“喜欢阅读,感受阅读的乐趣”;“写话”部分的第一项目标是“对写话有兴趣,写自己想说的话,写想象中的事物,写出自己对周围事物的认识和感想”。第二项目标是“在写话中乐于运用阅读和生活中学到的词语”;“口语交际”部分的第一项目标是“有表达的自信心。积极参加讨论,对感兴趣的话题发表自己的意见”;“综合性学习”部分的第一项目标是“对周围事物有好奇心,能就感兴趣的内容提出问题,结合课内外阅读共同讨论”……《标准》这样安排,实际上是告诉我们,语文教学首先要从激发学生的兴趣、让学生“乐学”做起。
  
  第三,符合教材的编排意图。
  
  本册教材共分四个部分: 习惯篇、识字、课文和单元练习。“识字”安排了2个单元,每单元4课,共8课。“课文”安排了6个单元,每单元3~5课,共23课。教材各部分的编排特点都十分有助于激发学生语文学习的兴趣。